10.3969/j.issn.0438-0460.2007.06.015
论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的关系
WTO体制与国际投资法是分立的体制,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两者不能相互取代;两者虽然在内容上有某种程度的连结、重叠或交叉,但并不足以否定两者在体制上的分立.当前应坚持将WTO体制的投资规范限于"与贸易有关"的范围,并注意避免WTO体制"与贸易有关"领域的过度扩张.
WTO体制、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
D990(国际法)
200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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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