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38-0460.2006.02.009
讼师唆讼:清代闽省内地和台地的社会问题
大量文献表明,清代福建内地和台湾都存在"讼师唆讼"的现象,讼师唆讼是闽省内地和闽省台地共同的社会问题.讼师只是与律师似是而非的一种职业,他的成分是"士类",其智商越高,对社会的危害性越大.官代书则是得到官方认可、遵守官方规定的司法程序、协助官方维持司法秩序、按官方规定的标准收费以自养的"一种职业".若论"现代律师制度之雏型",官代书制度更近.
清代、闽省内地、闽省台地、讼师、官代书、社会问题
K295.7;C912.69(地方史志)
2006-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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