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438-0460.2004.01.016
唐宋地方政府铸钱管理职能的演变
唐宋两代地方政府铸钱管理职能有两方面主要差别:一是唐代州县拥有更大权力,二是宋代在中央与州县之间设有路级政府机构,它曾在不同程度上参与过铸钱管理.这些机构虽历经变化与反复,但在大部分时间里,宋代兼管铸钱的路级机构不只一个,甚至在某些具体环节上,也有一个以上的路级机构兼管.这种变化与宋代钱监生产规模扩大,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的趋势是分不开的.
唐宋、地方政府、铸钱管理职能
D69;K207(政治制度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1BZS012
2004-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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