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谈钱伤感情 谈感情伤钱
房子!房子!在如今这个高房价、CPI飞涨的年代,房子成为无数人心中的痛.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更是犹如一枚深水炸弹,炸开了婚姻这个最坚固的堡垒,露出底下的残酷与真实.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有人指出,《新婚姻法》的出台,让过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浪漫想象,变成了现实的、冷冰冰的算计.婚姻,难道就只是一种基于抚养孩子而结成的利益联盟,一种阶段性的契约关系?那么,爱情跑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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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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