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589.2021.06.020
刑法规范视角下的网络爬虫黑色产业链分析
网络爬虫黑色产业可以分为上中下游三类行为.上游行为是电子数据爬取的来源问题;中游行为是网络爬虫技术本身;下游行为是数据的运用问题.我国刑法中,利用网络爬虫技术进行的非法活动尚未被规定为独立罪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网络爬虫的上述三类行为具体分析,并按照现有刑法规定进行惩治.
网络爬虫、行为类型、刑法规制
D924.3(中国法律)
2021-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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