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探究——基于江苏省常州市资产管理的实践思考
2021年4月1日,我国第一部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正式施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开启"十四五"规划蓝图建设的历史交汇点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也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筑新发展格局,在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统筹资源的能力,资金资产资本融合,预算绩效资产联动,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资产保障国家运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需求功能.
2021-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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