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模式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包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隐性债务和隐性担保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隐性债务依据财政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填报说明》中第十五条“债务化解计划”中,要求结合本地区债务化解计划,对逐笔债务制定化解安排.隐性担保债务按照152号文,参照清理甄别的或有债务执行,政府承担不能偿还部分一半的责任.鼓励各地政府设立市场化担保公司为债务化解提供支持.目前各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已依据政策文件探索实施一些隐性债务的化解模式,总结分析这些模式的可行性与存在的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与启发意义.
2019-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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