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税种大财源
从浙江与江苏情况看,构成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部分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地方小税种,虽与增值税(25%)、所得税(40%)和营业税主体税种相比规模偏小,但其收入之和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已接近1/3,名副其实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主体税种、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规模偏小、资源税、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浙江、契税、江苏、构成、比重
F81;F8
2013-08-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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