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模式下新疆公共卫生管理法治体系研究
继2003年SARS爆发后,2019年的COVID-19疫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难控制、感染范围最广、传播速度最快的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此次疫情中,新型冠状病毒特点是传染性强[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突然爆发和蔓延,暴露了我国公共卫生法律管理体制的一些短板.因此,需要我们总结经历、深入研讨,有针对性地和对策性地处理这些问题,并且保证这些办法正确有效.作为疫情第二次暴发的地区——新疆——应该愈加地做好疫情防控任务,必须高度注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国民大众性命带来的严重要挟,更必须强化和完善新疆公共卫生管理法治体系,增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管理.因此,本文通过综述我国公共卫生管理法治体系的现状及不足,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模式下新疆公共卫生管理法治体系方面提出了对策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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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22-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