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医院三产脱钩的路径探索——以新疆某三甲医院为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要求国家事业单位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与所属企业脱钩步伐[1].本区于2015年2月制定并执行《区级机关与所属企业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的实施方案》.自治区通过直接监管、委托监管、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纳入三种方式推进所属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统一纳入国资监管工作,纳入范围包括自治区级机关直接管理、委托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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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7.322(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新疆医科大学发展改革专项,2018XYFG38
2019-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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