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在内科药学服务中的作用
2002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医院药学部门必须从传统的药品供应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技术模式转变[1].我院是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结合卫生部对“二甲”医院的综合评审要求和患者用药安全需要,2013年开始在内科配备专职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查房和药学查房,并协助临床制定个体化的合理用药方案,进行运行病例实时监控,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和用药指导,收集、整理、汇总分析药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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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69.4(药理学)
2016-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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