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183.2011.08.053
医院高危药品的管理
1995年~1996年,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调研最可能给患者带来伤害的药物,结果表明多数致死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差错是由少数特定药物引起的,首次提到高危药品.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后果非常严重[1].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李大魁教授在国内首次引入提出”高危药品”的概念,但具体定义还不统一,主要有以下: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导致人体危害的药品[2].2.高危药品即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或因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
医院药剂科、药品差错、药物、美国医疗安全、药理作用、严重伤害、严重后果、危及生命、人体危害、不良反应、致死、危险、统一、特点、结果、教授、患者、概念、毒性、定义
R95;R96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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