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补贴优惠政策
2016年,国家推出多个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7年,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补贴优惠政策如下: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村合作社、优惠政策
F321.42;F812.42;F276.2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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