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795/j.cnki.xjxmy.2017.02.010
科学划定新疆畜禽养殖禁养区
我区制定下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下,为落实环保部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新疆的实际,针对个别县(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经验和问题,提出建议.
科学划定、养殖、禁养区、畜禽
S851.2(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7-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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