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889.2013.z2.001
前言
2010年10月12日,国务院128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安排资金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的一项政策.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从草原牧区实际出发,推进牧区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草原保护,促进牧民增收,实现牧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落实,对有效保护我国4亿公顷草原陆地生态系统安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牧区、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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