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889.2009.06.015
关于对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实施的探讨
@@ 1 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自治区将实施畜禽标识试点工作放到昌吉州的两个县(市),自六月份试点工作实施以来,昌吉州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畜禽标识佩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昌吉州畜禽标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昌吉州畜牧兽医局制定了<昌吉州畜禽标和养殖档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两个试点县(市)、各乡(镇),涉农办事处区域内的猪、牛、羊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加施畜禽标识,养殖户建立统一的防疫档案,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统一规范的养殖档案.
动物标识、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昌吉州、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畜牧兽医、实施方案、防疫档案、自治区、养殖小区、统一规范、顺利实施、基本情况、会议安排、养殖户、试点县、办事处
S851(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0-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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