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产品认定及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9]78)号)和<新疆学生饮用奶计划标志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牧畜字(2009]17)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产品认定及备案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奶产品、暂行规定
TS252.5;F426.82;R153.2
2009-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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