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889.2003.01.009
探讨草原承包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 根据我国<宪法>和<草原法>的规定,我国的草原依法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固定给集体长期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集体所有的草原和国家所有固定给集体长期使用的草原可以承包给集体或者个人使用.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加以确认.
草原承包、集体所、国家、所有权和使用权、个人使用、草原法、政府、证书、宪法、县级、人民、登记
D9(法律)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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