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41.2014.02.013
用法治思维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扩大维稳内涵,片面追求刚性稳定;运动式维稳模式有陷入“越维越不稳”的趋势;压力型维稳机制导致维稳成本居高不下;维稳的具体工作手段局限于强力压制及经济补偿。法治的实体正义能够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法治的程序正义更有利于化解利益纠纷;法治整体运行能够筑牢稳定的基础。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机制;规范社会力量的发展。
法治、维稳、人民内部矛盾
D035.29(国家理论)
2014-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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