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4741.2010.03.011
政府自利性的理性审视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和实现者内在地具有公共性的基本属性,而且政府受到自身利益的驱使,也具有自利性的典型特征.但是,对政府公共性与自利性的理论关切与研究是非同步的.正是由于这一理论关切与研究的非同步性,更需要我们对政府自利性进行理性的审视.尽管公共选择理论存在着过于夸大"经济人"范式分析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的局限性,但是作为一种研究政府行为的分析方法,依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建立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激励共容机制非常必要.
政府自利性、公共选择理论、激励共容
D03;D63
2010-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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