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20.05.012
失信联合惩戒的限度研究
明确失信联合惩戒限度是保障失信人合法权益,促进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与诚信社会建设目标相契合.当前失信联合惩戒实践存在着失信行为认定不一、惩戒对象泛化、惩戒措施模糊、随意联合等问题.这与对诚信社会的认识偏颇、失信联合惩戒功能错位有关,亦是制度供给不足的必然后果.而要走出失信联合惩戒的泛化困境,需要在划定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时遵守禁止不当联结、明确性与比例原则.与此同时,通过优化制度供给,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以及加强事后监督机制来保障行政机关恪守失信联合惩戒的界限.
失信联合惩戒、界限、诚信社会
D920.4(中国法律)
2021-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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