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16.03.016
论宗教极端的法律界定和表现形式——以新疆反宗教极端立法为背景
宗教极端的概念界定和表现形式,是依法治理宗教极端的基础性问题,应当在新疆反宗教极端立法中予以明确.梳理整合学术界的不同观点,可以将宗教极端界定为,以极端的方式歪曲、宣传、实践宗教教义,或者借助宗教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制造对立与对抗的主张和行为.同时,考察他国相关立法并结合新疆反宗教极端的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将宗教极端划分为六种不同的行为类型和十三种具体的表现形式.
宗教极端、法律界定、表现形式
D635(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伊斯兰教极端主义对新疆的影响和去极端化研究”15ZD035的子项目——“地方立法与去极端化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科基地:中国与中亚西北边疆政治经济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哈萨克斯坦宗教立法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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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