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16.01.018
监督言论的中国本土化规范机制研究
侵辱行为所保护的法律利益,是保护人的外在价值利益,并非针对人的内在价值利益;现今中国法律中无论是民事法律,还是刑事法律中有关名誉权的规定,并非来自于中国古代有关诽谤言论的规定,而是源于罗马法中对普通公民名誉保护的规定;诽谤罪的除罪化如果仅仅考虑普通的侵害名誉的情形是片面的,对于加重侵害名誉的情形,应当对行为人以刑事处罚为原则,而惩罚性处罚需要以刑事处罚为原则.
侵辱行为、名誉、诽谤罪
D924.34(中国法律)
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青年项目“网络社会公民名誉权的刑事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USRP11573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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