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10.01.015
法律经济学视野中的环境侵权责任及其可保性
鉴于保险制度具有促使企业事先内化环境侵权责任成本以及与侵权法相关联等优势,一方面应重构原来的责任制度,使过失责任回归其本来的位置,另一方面尝试开发环境责任的第一人险,并辅以强制性的担保制度,这或许是促使环境侵权责任与保险制度更好联姻的希望所在.
严格责任、破产保护、环境责任险、第一人险、可保性
D912.6(法学各部门)
2010-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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