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09.01.023
包尔汉:首任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
1949年9月,国民党新疆军政当局和平起义之后,原新疆省主席包尔汉受命担任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随后参加共产党,并免于候补期,参与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的领导工作.包尔汉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党的各项中心工作,在剿匪肃特、民主建政、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社会主义改造以及民族区域自治中,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1955年奉命赴京,主要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足迹遍及亚非各穆斯林国家,为世界和平奔走呼号.
包尔汉、新疆和平解放、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新疆省人民政府、民族区域自治
K827(中国人物传记)
2009-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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