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04.02.017
所有权保留制度的设定与公示论
1999年,我国颁布的<合同法>第134条首次确立了所有权保留制度,但这一简约的条款给人们在实践中造成了适用上的困惑.因此,相关立法应当增设所有权保留设定与公示的法律规定,首先明确所有权保留的设定形式、时间及其客体范围,其次解决公示与不公示的两难,进而作出正确的立法选择.
所有权保留、设定、公示
D923.6(中国法律)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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