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330.2003.02.016
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法律性质剖析
<合同法>使所有权保留制度在中国首次得以明文确立.然而,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各国学者一直对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法律性质争论不休,由此形成的各种学说可分为所有权的构成和担保权的构成两大分野.实质上,所有权保留法律构成中所有权构成与担保权构成并不矛盾和对立.附停止条件的所有权移转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所有权保留属于非典型债法上的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
所有权保留、所有权构成、担保权构成、法律性质
D923.2(中国法律)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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