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对新疆伊斯兰教的政策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5330.2002.01.011

清政府对新疆伊斯兰教的政策

引用
@@ 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统一新疆,结束了准噶尔贵族的暴虐统治及其发动的掠夺战争,结束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的和卓政权,废除了阿奇木伯克的封建世袭制度,保持了新疆境内政治局面、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特别是在民族、宗教问题上,清政府从"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基本政策出发,根据新疆的历史与统一后的现状对伊斯兰教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规定是清政府理藩政策的具体组成部分之一,其总的目的在于"旷旷然更始而不惊,靡然向风而自化".①以图维护和巩固清帝国"大一统之规".概括起来,清政府的伊斯兰政策是"恩威并用","软硬兼施",这些政策规定,可概括为下列10点:

清政府、统一新疆、伊斯兰教、政策规定、伊斯兰政策、维护和巩固、宗教问题、政治局面、政教合一、统治、社会秩序、基本政策、准噶尔、体组成、农奴制、制度、政权、战争、清朝、民族

B9(宗教)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4-6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新疆社会科学

1009-5330

65-1211/F

200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