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的自反性伦理治理
在人工智能、机器人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中,鉴于其可能产生的深刻社会影响,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发布治理规划与报告,突显了人工智能伦理及其治理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文本在澄清自反性伦理治理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节点治理、协同治理与实验主义治理等四种代表性治理理论,认为各种治理理论都有不同程度的自反性.要实现自反性治理,需要克服有限理性、打开认知闭合,培养行动者治理能力,重视治理过程中的开放性与多样性.
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反性、伦理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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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1(调查方法、工作方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BZX036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