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245.2002.01.003
国家制度设计与人性的呼唤
文章试图从国家的制度设计与人性的关系角度论述制度中的人性维度,从抽象的人性论下的国家观到制度设计,清理了历史上的各种人性论观点,并对古典契约论和新契约论,以及反契约论作出合人性的评价.文章着重论述了在我国设计出怎样符合人性的国家制度以体现政治制度作为最高的善的价值,并阐发了"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以及"德法兼治"的重要性,指出以德治国的现实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强调指出:必须把法治放在第一位,德治放在第二位.既有"两手",又有重中之重.
国家制度、人性、法治、以德治国、善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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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4-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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