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风险处置机制的反思与重构
随着市场竞争与监管体制的不断升级,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金融发展的持续影响,我国中小银行面临来自资产质量、资本补充和盈利能力的空前压力.然而,中小银行天然具有的公共性、区别于其他商业银行的风险,使其不能直接套用普通商事企业或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规则.所以,各国立法在坚持市场化导向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由司法或行政主导的中小银行风险处置机制.但新型司法主导模式的建立仍不足以彻底化解我国中小银行在新发展格局下遭遇的特殊风险.本文认为,除了继续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外,还应当正视已有规则体系在协调中小银行自律、自治与管制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进而更具针对性地引入或创新相应的风险处置工具.
中小银行、风险处置机制、自救安排、行政重组、司法清算
D912.28;D922.281(法学各部门)
2022-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