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在银行授信业务中的运用
应收账款质押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它以无权利凭证表征的普通债权作为质押标的,这一显著特点决定了它的最大优势在于扩大了企业可供融资担保的财产范围,同时不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弊端则是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相对而言较功产质押及票据、债券、仓单等具有物化性质的权利质押弱.本文分析了应收账款质押设立的有效条件,并提出了商业银行运用这一担保方式开展授信业务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应收账款质押、有效条件、授信业务
D920.4(中国法律)
200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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