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22-1195.2010.04.013
以公安工作为视角浅析国家赔偿法的修改
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明确将赔偿的原则改为不法原则,增加看守所为赔偿义务机关,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细化了赔偿程序,增加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取消了赔偿前的不法确认程序,增加赔偿项目和数额等内容.适应修改,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树立强化尊重人权、注重程序、证据为上、及时纠错的意识,以达到文明规范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的目的.
国家赔偿法、修改、公安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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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1(中国法律)
2011-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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