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576.2013.05.009
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伊斯兰金融法:比较、评析
伊斯兰金融是伊斯兰教关于金融问题的教义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近年来也扩展到了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是确立伊斯兰金融制度的两个中亚国家,同时也是制定伊斯兰金融法律的中亚国家.本文在对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的伊斯兰金融立法情况进行概括的基础上,对其伊斯兰金融法体系进行了详细论述,即两国在伊斯兰金融立法方面形成了涵盖法典、法律和部门规章的多部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的伊斯兰金融法体系;并对其立法进行了评析,认为在伊斯兰金融立法路径方面两国完全不同,在立法模式上两国既相同又有差异.随着伊斯兰金融制度在中亚五国的全面扩散,伊斯兰金融法律制度也将在所有的中亚国家确立.
中亚国家、伊斯兰金融法、金融法体系
F830.22(金融、银行)
2013-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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