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576.2008.02.014
关于我国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税收政策思考
我国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开始于1980年代初,但时至今日,环境污染仍显严重,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仍存缺陷.而税收政策是有效的生态补偿手段,我国现行税制中,可纳入生态税制的主要有6个税种: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有税.本文在分析我国构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现状和必要性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国外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税收政策的经验,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税收政策,以服务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税收政策
F810.442(财政、国家财政)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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