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576.2006.05.011
"循环经济"框架下的环境立法分析:理念与制度——兼论新疆地方环境立法的基本思路
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下,物质资源的消耗与环境的良好维护实质上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以循环经济为理念,改革环境立法、完善现代环境保护制度能够促进我国循环型社会的构建.因此,应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新疆地方环境立法的基本思路,从而实现新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循环经济、环境立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疆地方环境立法
D9(法律)
2006-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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