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本体论承诺的限度--读谭霈生《戏剧本体论纲》断想
形式即本体.形式本体是一个非物质形态、非元素成分的”无”(”道”).然则无中而生有,一本而万殊,正是万殊使”无”(”道”)得以呈现.然而万殊不可归类,万殊只是显现”无”(”道”)之万种”个别文本”.”个别文本”具有不可进入、不可企及的独立性.作为真正艺术作品原创性、过程性的铁律,”无”凸显了艺术本体论、戏剧本体论承诺的限度:可言说的只是”不易”的层面,而其”变易”的层面却不可言说.如若要”说”,也要寻求”负”的言说.
本体、无、限度
J80(戏剧艺术理论)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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