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共电视的独立性分析——以台湾《公共电视法》诞生与演变为例
@@ 1998年财团法人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终于正式成立,公共电视台并于同日开播,完成了长达十八年的建台历程.公共电视是以中华民国《公共电视法》为标准,为服务公众而成立的一家独立且全民共同拥有的公共媒体,它不受任何政府、政党及利益团体控制.
台湾、公共电视、独立性分析、中华民国、文化事业、利益团体、公共媒体、服务公众、财团法人、基金会、电视台、政府、政党、台历、控制、标准
G229.27(广播、电视事业)
2011-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