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终结论"底色下的中国政治观察——对福山《关于中国治理的反思》的回应
福山用其三个制度支柱——强国家、法治和民主问责来评价中国治理,认为中国的短板是法治和民主问责.本文认为,福山的"三个制度支柱"在知识论上都存在严重瑕疵,尤其是当他把选举民主当做民主问责的标准的时候.不能治理的政府不但是不责任的,还是不道德的,因为政府的职责就是治理.据此中国的治理变革方向不应该是所谓的福山假设,而是综合性的"有能力的有限政府".
中国治理、民主问责、有能力的有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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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建设'公正社会'为导向的全面深化改革研究"15ZDC003
2017-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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