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审视下的药品安全及其治道逻辑
药品安全由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两部分构成,具有跨部门、跨领域和跨层级的特点,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需要协同治理予以提升.在整体性的协同分析框架下,药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动者网络可分为府际协同、部门协同和内外协同等三个实践维度,并且在微观—中观—宏观等三个层面上呈现出协同演化的交互过程.在此过程中,协同治理要秉持有理有据、有度有节的实践原则,理性把握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迷思、部门联动与行政协调的困境以及地方社会共治的局限性等问题.
药品安全、协同治理、府际协同、行政协调、垂直管理、属地管理、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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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F203(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药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15CZZ01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等资助2015M570046;江苏服务型政府建设基地项目AE89372&AE15001_21
2017-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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