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15.06.019
论哈耶克的"消极自由观"与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若要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国,应当重视有关依法治国的深厚思想资源,哈耶克的"消极自由观"就是其中值得借鉴的思想资源.消极自由的哲学基础是点滴进化、尊重传统,其基本内涵是一种有所限制、有一定边界的自由,自由的边界在于遵守传统的习惯、法律等形式规则,这些形式规则对行动主体既是一种限制,又是一种保障. 依此逻辑,"消极自由观"的逻辑展演必然是依法治国,其对依法治国所提供的借鉴是:首先,要进行长期的制度建设;其次,要保证形式法律对个人、政府、社会法人等所有主体的普遍适用;最后,应当切实保证形式法律的效力,使其得到有效贯彻.
消极自由、形式法律、依法治国、哈耶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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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实践辩证法研究"13JJD72000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西方历史理论视野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12YJA720007;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对当前道德建设的信仰诉求问题研究"12532416
2015-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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