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15.02.005
社会组织化视角下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民间动力研究
全面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需要在改善政府内驱力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作用。增强民间动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县域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社会组织化有利于培育和激发依法行政的民间动力因子;有利于凝聚和整合分散的个体力量,增强依法行政民间动力的作用效果;有利于扩大民间动力的作用面,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健康均衡发展;有利于形成政府与社会分享公共权力的治理结构,强化民间力量对政府的制衡。目前县级政府依法行政民间动力主要存在动力形态原子化、动力主体行政化、动力资源闲置化和动力输出无序化等问题。从社会组织化的视角分析,增强和改善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民间动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大力培育和促进县域社会组织发展;二是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增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三是激发县域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组织化民间动力的有效生成与充分释放;四是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社会组织化、县级政府、依法行政、民间动力
D922.1(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动力的优化与开发研究”11YJA820101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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