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13.03.003
试论大部门制及其改革
“大部门制”是由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率先探索并逐步实行的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其主要优势是: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政企和政事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效能;有利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有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实行大部门制应当坚持职能有机统一、公益治上、法律规制等基本原则,并遵循通盘规划、顶层设计,上下并举、试点先行,目标明确、稳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循序渐进地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行政改革、大部门制、职能有机统一、公益至上、法律规制、通盘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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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0.1(国家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大部门制改革问题研究"12SFB2015
2013-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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