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8.06.015
关于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查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思考
目前学术界对参照规章的理解是不够科学的.参照规章本质上就是依据规章.因为人民法院只能参照合法有效的规章,不合法的规章不能成为参照的对象.对规章合法性的审查鉴别是参照规章的前提,但不是参照活动本身的内容.在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中,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重要的作用,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排除在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依据之外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作用有所不同,它不能作为合法性的独立依据和标准,而只能是一种辅助性的依据和标准.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行政行为、参照、依据
D9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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