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8.03.010
协商合作:公共决策中民意表达与社会整合的新途径
民意是公共决策的社会基础.如何能够促使纷繁复杂的社会民意得到充分表达和合理整合呢?以竞争为基本特征的票决是近代以来公共决策中最主要的民意表达和聚合的重要方式.然而,作为票决主体的公民的原子化个体存在、票决过程中民意表达的断点式形式以及公民意见交融机制的缺乏,致使公共决策遇到诸多困难.而与之相对的协商合作方式因其具有平等、公开、程序化和连续性的特点,则能较好地克服票决方式的缺陷,使之成为公共决策过程中更加便捷和通达的民意表达和社会整合的新途径.
协商合作、公共决策、民意表达、社会整合
D601;C934(政策、政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4&ZD016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