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7.02.014
我国行政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行政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规制行政责任所不可或缺的.我国现行行政责任法律制度基本原则存在不足,不管是客观违法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还是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我国行政责任的承担机制问题.行政责任法律制度应确定四大基本原则,即公开性原则、错责相一致原则、权责统一原则和领导问责原则.
行政责任、法律制度、基本原则
D920.0(中国法律)
国家司法部社会科学基金04STB5004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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