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6.02.023
宪政精神下的国家控制与社会治理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宪法之治和实行宪政,当然其前提是要求宪法本身应该为良法.完政精神主导下的宪法与宪政、国家与社会、政治与法律、权力与权利相互关系的定位以及人治与法治的比较观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这些问题不但宏大,而且对具体实践的影响力不可低估.
宪政精神、国家控制、社会治理、权力、法治
D6(中国政治)
2006-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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