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3.06.010
信用建设 政府先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稳定的信用关系之上的法制经济,稳定可靠的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但面对我国当前十分薄弱的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我们又不得不进行反思,在反思中,我们发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由政府作起,既表现在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调整各类社会行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也表现在他必须率先建立自身信用.本文力图从政府的职能界定这个内因和WTO规则时政府的要求这个外因两方面分析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阐明政府在信用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率先垂范的必要性.
信用体系、政府职能、政府信用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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