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60X.2001.05.025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我见
由于我国在公司及法人人格方面的立法较为滞后,再加上渊源于成文法之外的法理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模糊性,遂使得在研究我国移植该制度时所产生的一些基本的问题显得扑朔迷离.本文作者针对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之间的关系及公司资本不足是否属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范围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股东有限责任、资本不足
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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