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运输中”加收票款”的性质分析
”加收票款”是在轨道交通运输领域中,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轨道交通企业利益,遏制逃票现象,维护铁路运输秩序,轨道交通企业对于乘客无车票或持无效车票的乘客,所采取的一种在基本票款之外多收取一定费用的行为.然而针对该行为的性质是属于行政处罚还是一种民事行为,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以对行政处罚行为、惩罚性赔偿的特征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并结合惩罚性赔偿的定义和法理基础,对加收票款行为的本质是一种民事惩罚性赔偿进行论证,进而帮助厘清社会实践中有关加收票款行为的性质争议.
逃票、加收票款、行政处罚、惩罚性赔偿
U293(铁路运输管理工程)
202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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